在家電維修后,消費者往往輕信售后的口頭承諾,礙于售后上門服務時態度熱情,而且自己也覺得填不填寫維修記錄無關緊要,只要售后承認有過這次維修經歷就行。殊不知,當消費者在經過多次家電維修,希望維護自己的權利時,通常因提供不出維修記錄,而被告知不符合退、換貨等有關規定。
對此,紅山區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在請維修人員修理電器時應要求其在承修單據上填寫維修產品的名稱、型號、數量、故障現象和維修要求;維修材料的產地、規格和型號、銷售價格、數量、維修費用、維修時限和保用期限;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此外,產品維修后,維修者應出具維修保用憑證,并注明維修產品故障情況、原因、修好時間、更換零部件的名稱、維修費用、保用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