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國家標準和企業生產標準都未對地板色差做出明確規定。業內人士表示,地板有色差屬正常情況。

選購地板時,要考慮到屋內采光情況等客觀因素。
在購買實木地板時,消費者經常發現送到家里的地板的顏色和賣場里的地板樣品顏色有差異,這個差異被稱為“色差”。在消費過程中,色差往往成為消費者與商家產生爭議的焦點,在實木地板的投訴統計中,色差投訴也占據很高的比例。業內人士指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實木地板》中,并沒有對實木地板色差問題做出特別規定。
■ 市場走訪
銷售人員不主動提示色差
今年2月25日,無錫工商部門曾發布“12315”消費警示:地板選購需防色差糾紛,并提醒消費者選購地板注意事項。據無錫工商部門受理的 家居 建材類申訴數據統計,地板色差糾紛成為投訴新熱點。由于地板色差沒有國家標準,商家經常以地板材質或生產工藝為由推脫責任。3月9日,南寧市工商局也曾通報: 家居 建材類申訴主要集中在木地板、瓷磚、涂料等商品,商品的質量問題糾紛主要涉及色澤、色差、異味、損壞、變形等。
在微博上也能看到不少消費者對地板色差的投訴。7月28日,網友“小號維權”投訴某個品牌地板色差大,在微博中,網友貼出自家已經鋪好的地板圖片,在圖上可以看出地板深深淺淺差別非常明顯。網友“小號維權”在微博里對行業里允許的色差范圍表示質疑。
據了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實木地板》中,并沒有對實木地板色差問題做特別規定,但消費者對色差的反應卻非常大,主要原因可能是展廳的地板樣品與實際送貨差別太大。
10月20日,新京報記者走訪了北京市場上的幾家綜合賣場和建材市場。走訪過程中,新京報記者在所咨詢的品牌的實木地板時,沒有一個品牌的銷售人員會主動介紹實木地板存在色差的問題。當新京報記者提出色差問題時,銷售人員才進行解釋。
在玉泉營某 家居 賣場內,一家品牌地板的銷售人員向新京報記者介紹了實木地板的優缺點,當新京報記者咨詢實木地板色差問題時,銷售人員表示“實木地板都存在色差”。在南四環上的綜合 家居 賣場另一家地板店內,對于新京報記者咨詢的色差問題,銷售人員說:“實木地板都有色差,如果不能接受色差,還是不要購買實木地板。”
業內人士認為,實木地板的色差是自然存在的,這是天然的屬性所決定的。消費者在查收地板時,一定要根據自己選購合同上注明的色號說明,按單查收,對照送貨包裝盒上的“色號數字”,如果存在不符,即可留樣作為消費維權,否則就很難讓銷售商及時提供退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