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委員會公布家具類產品綠色采購自愿性新標準。此次歐盟委員會大幅修改了2008年歐盟綠色公共采購家具標準,而新標準的目標是要延長產品壽命及減少浪費。
根據新標準,公共機構采購的家具必須耐用、適合使用、易拆卸、可修理、可循環再造。本次制定的新標準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新家具采購、現有舊家具翻新服務、采購家具的報廢服務。新標準分為技術標準與獎勵標準,標準重點在于鼓勵延長家具用品使用壽命,以此反應歐盟在綠色采購標準上對循環經濟的加強。
歐洲公共機構是綠色采購的主要消費者。他們希望通過其購買力去選擇環保的商品、服務和工程,為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盡管綠色公共采購是自愿意義的性質,采購人可根據其意愿將這些標準納入招標文件。但綠色公共采購事業助力歐盟在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發展中發揮著關鍵性作用。
新標準中提到的綠色采購家具類產品是指,獨立式或內置式可以為用戶提供工作、學習、休息的家具。
以下產品不包括其中:
路燈、欄桿、柵欄、梯子、鐘表、游樂場設備、獨立式或掛墻式鏡子、電氣管道、道路護欄、建筑產品,如臺階、門窗、地板覆蓋物、包層、適用于交通運輸車輛中的家具類產品以及重量超過5%的材料,如木質面板、軟木、竹、藤、塑料、金屬、皮革、涂層織物、紡織品、玻璃和襯墊。
標準中規定采購新家具:
①采購符合相關歐洲標準的耐用的合適的家具產品;
②確保產品是部分或全部由可再生材料(如木材)制成的;
③采購木材類家具產品時,采購人要確保木材來源的合法性,采購木料必須遵守歐盟木材法規(EU No 995/2010),投標人須持有適當的許可證,或實施盡責審查制度;
④設定家具用品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量的最高限值、木質面板和裝飾材料的特定甲醛排放限值。
除了新家具,標準還對舊家具制定了新要求,目的是延長家具的壽命及盡量減少廢棄家具的環境足跡。同樣地,家具標準要求將廢棄家具拆成個別部件,簡化循環再造和能量回收工序。獲得歐盟環保標簽(Ecolabel)認證的家具,符合新的綠色公共采購家具標準。
標準中關于采購家具終身服務(包含報廢服務)提出,投標人應直接從采購人規定的場地收集家具,評估其狀況,并為使用壽命終止的家具提供再利用和回收服務。在投標文件中投標人應提供家具收集的細節、重新使用的安排、回收所使用的方式以及如何實現再利用的明細。
四川是重要的家具出口地,木制家具也是優勢出口產品。在此,提醒廣大輸歐木制家具生產企業:認真學習新標準內容,及時按照新標準要求組織生產,加大市場開拓的力度,積極研發適合不同市場新產品,迎合目的市場需求,搶占歐盟公共采購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