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12月20日訊 日前,北京市環保局發布京環保監察罰字〔2017〕60號行政處罰公示,博洛尼 家居 用品(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被罰款15萬元。
京環保監察罰字〔2017〕6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市環保局于2017年6月19日對博洛尼 家居 用品(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單位噴涂車間排放的甲苯濃度為6毫克/立方米、非甲烷總烴濃度為27毫克/立方米,均超過了北京市《木質家具制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202-2015)中II時段規定的排放限值(苯系物2毫克/立方米、非甲烷總烴10毫克/立方米)。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
北京市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博洛尼 家居 用品(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三日內改正,處1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