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領跑者制度于日前再次修訂,凸顯政府對于家電等能耗產品的監管思路悄然生變。2015年11月,三部委首次發布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細則;近日三部委再次修訂實施細則,納入更多的產品品類,洗衣機與照明產品首次納入評選范圍;此外還提高“領跑者”申請門檻。這其中也折射出在消費升級的大環境下,家電能效升級將成為行業常態。
12月18日,發改委、工信部與質檢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電動洗衣機、照明產品等五類產品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細則暨能效“領跑者”產品遴選工作的通知》,三部委擬于近期開展電動洗衣機、照明產品、家用電冰箱、平板電視、轉速可控型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效“領跑者”產品評選工作。
此次細則修訂,普遍提升原來產品門檻,冰箱、電視、變頻空調等,由原來2級能效提升為行能效國家標準的能效1級。此外三部委還將電動洗衣機與照明產品納入了能效“領跑者”制度的評選范圍。
不管是越來越多的產品品類,還是更高的準入門檻,可以看到對能效“領跑者”評選更為嚴格。比如規定的洗衣機能效“領跑者”的申請范圍為額定洗滌容量為13.0kg及以下的家用電動洗衣機。包括量化評價指標、節能技術評價,甚至是否使用除菌技術、免清洗技術或筒清潔技術等健康環保評價指標。
此外,從此次修訂中還可以看出,能效“領跑者”的評選也逐漸成為常態。產品申請為能效“領跑者”,還必須真正致力于產品普及,真正給消費者帶來實惠。比如,細則中對產品做出承諾出貨量的要求,產品必須是量產,對洗衣機來說則要求在目錄發布之日起一年內,單個產品規格型號中國大陸境內出貨量不少于1萬臺。
幾年前,綠色節能還是家電產品宣傳的重點,如今隨著消費水平提升,高能效則成為產品的基礎性能,通用性門檻。除了市場和消費需求升級之外,企業的響應,行業的推動,政策的支持,也是節能高效產品常態化的重要因素。不論從哪個層面來說,家電廠商持續發力節能路子走對了,而且未來將會越來越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