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質監局公布兒童家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分析報告,此次共抽查兒童家具產品149批次,不合格46批次。在不合格批次中,我市有一家具經營部銷售的矮床和小圓臺,都因警示標志不到位被判不合格。
抽查結果:合格率不到七成
此次共抽查兒童家具產品149批次,從抽查結果來看,合格103批次,合格率只有69.1%。存在問題主要包括:結構安全、甲醛釋放量、警示標識等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
其中,46批次不合格產品中,有32批次結構安全不合格。此次抽查中發現,有7批次產品的棱角或邊緣未倒圓或倒角處理,易給兒童造成碰撞傷害。此外,兒童家具的翻門與翻板,標準規定其關閉力應大于等于8N,否則兒童將其打開再自動落下時,極易造成兒童身體卡住或夾傷。此外,還有13批次的產品孔及間隙不符合要求,會“咬”兒童手指。
我市情況:
兩批次警示標識不到位
按標準,兒童家具使用說明中必須標注產品適用年齡段,即“3~6歲”、“3歲及以下”或“7歲及以上”。有安裝需要的產品要標注“注意!只允許成人安裝,兒童勿近”。針對兒童特點,要求在產品中適當位置標識:有折疊或調整裝置的應標識“警告!小心夾傷”,有升降氣動桿的轉椅應標識“危險!請勿頻繁升降玩耍”等。
此次抽查中,有33批次產品警示標識不符合標準,我市商家銷售的兩款產品因警示標識不合格被曝光。抽查不合格的為邗江區蘇廣家具經營部銷售的矮床和小圓臺,生產企業為東莞市保柏利家具實業有限公司。
消費提醒:可自行檢測結構安全
消費者在選購兒童家具時,應避免購買無警示標識、無品牌型號、無適用年齡段標注、無使用說明的產品。針對結構安全不合格存在的安全隱患,消費者選購時,可自行檢測,比如避免選購邊緣、尖端、突出物未經處理的產品,觀察兒童家具的孔及間隙,是否有卡傷兒童手指風險,用手搖晃來判斷是否有發生傾倒的風險等。《揚州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