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孫麒翔 石飛月)8月16日,北京商報記者獲悉,因涉嫌專利侵權,廣州廣晟數碼技術有限公司在北上廣深中的三個城市分別對多家企業提起訴訟,分別是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天津三星電子有限公司、高創(蘇州)電子有限公司;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青島海信電器(14.260, -0.05, -0.35%)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蘇寧云商(12.070, 0.39, 3.34%)銷售有限公司等侵害發明專利權,要求各被告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總計約4億多元);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創維集團、國美電器,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其他合理支出共計1.922億元。
據了解,侵權專利涉及的是兩項與音頻解碼相關的標準必要專利。“音頻解碼”專利是《多聲道數字音頻編解碼技術規范》(GB/T 22726-2008)(簡稱DRA標準)的標準必要專利,而DRA標準為《數字電視地面廣播傳輸系統幀結構、信道編碼和調制》(GB-20600-2006)(簡稱DTMB標準)的必選音頻標準,電視機產品均支持DRA標準。而在案信息顯示,廣晟公司是DRA多聲道數字音頻編解碼技術的發明者。所謂標準必要專利,是指要達到某一行業標準的要求而必須使用的專利,也即國家標準,它影響著產品的認定,殺傷力是絕對的,不按照標準必要專利生產產品的話,產品就無法實現或進入市場。因此國內各品牌銷售的電視機產品都無法繞過該專利,也就出現了上述的“潛在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