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夏季銷售高峰期即將結束,市區一些家電商場對家電樣機頻頻加大了優惠力度,吸引了不少喜歡淘實惠的市民。但從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費維權平臺接到的一些投訴案例來看,家電樣機并不是說買就能買的。市消協提醒市民,購買家電樣機務必擦亮雙眼,以免遭遇不必要的糾紛。
投訴一:
長時間出樣,
電視樣機上網功能損壞
市民孫先生投訴說,他在市區一家電器商場以4000元的優惠價格,購買了一臺原價為6998元的某品牌電視樣機。使用一個多月后,孫先生發現電視機說明書上所標的上網功能不能使用,于是找到商家,商家只同意進行修理,但孫先生不同意,要求更換商品。
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費維權平臺接到投訴后,調查發現,孫先生選購該款電視樣機時,商場銷售人員介紹該款電視機有上網功能,最近由于網絡信號問題,無法使用,孫先生可以買回家進行調試。
孫先生買回家后發現上網功能不能使用,于是請來了調試人員,調試人員答復該款電視機不具備上網功能。孫先生于是找到商家,商家與廠家聯系后確定該款電視機具有上網功能,但是也許經過長時間出樣或搬動,導致上網功能損壞。
依據《消法》第二十三條“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的規定,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費維權平臺相關負責人認為,家電商場應當保證電視樣機的品質和質量。經協調,商場同意給孫先生更換一臺可以上網的電視機。
投訴二:
電視樣機出了毛病,
商家拒絕退換貨
另一位孫先生投訴說,他買了一臺LED電視樣機,原價3988元,他以2088元的價格就買回了家。在使用3個多月后,電視出現了反應遲鈍、突然自動關機的現象。孫先生和商家聯系后,返廠修了兩次都沒有修好,于是孫先生提出要求退貨或者換貨,但都被商家拒絕了,商家解釋說,樣機是不能退換的。
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費維權平臺相關負責人解釋說,根據《消法》的相關規定,商家所銷售的樣機,也應與正常商品一樣享有“三包”服務?!懂a品質量法》中也規定,樣機如果出現質量問題,應該保證同樣的售后,即使是商家聲稱“不退不換”,也不能以此免責。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一條“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后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的規定,經協調,商家同意為孫先生更換一臺電視機。
提個醒:
充分了解真實情況,
謹防“不退不換”條款
目前我市一些家電商場的“樣機特價銷售”廣告隨處可見,不僅涉及冰箱、洗衣機、電視機等大家電,也有微波爐、電磁爐、飲水機等小家電。市區一家家電賣場的促銷員表示,樣機的折價促銷是經常進行的,因為新品層出不窮,舊的型號停產、新產品上市前,樣機都要做折價處理,少則八折,多則半價。雖然樣機擺放時間較長,而且經過消費者的試用、觸摸,會有一定磨損,但一般來說質量都沒什么問題,如果消費者正好碰到自己喜歡的,就很劃算了。
據了解,家電樣機的打折力度一般是根據產品的原價、磨損度、壽命和包裝完整性等條件等來定的,磨損越大折扣力度也就越大。折扣力度越大,也就意味著樣機的完整性就越差。選購樣機時,消費者也往往會更多地注重于價格的優惠力度,而忽略樣機本身的品質。
因此,市消協提醒市民,在購買樣機時首先要充分知情,詢問產品真實情況。商家在銷售樣機時,也應該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最好注明樣機的生產時間、擺放時間、使用狀況以及維修記錄。消費者購買已拆封的家電產品,要注意是否是樣機,必要時可在購買票據上約定,以防商家以樣機充當新機銷售。其次消費者低價購買樣機,要關注產品是否存在外觀磨損劃痕、部件損壞和隱藏性故障等問題。同時,要謹防商家添加的諸如“樣機不退不換”等附加條款來限制“三包”。此外,消費者還要注意索取并保留好相關票據和憑證,一旦發生消費糾紛,購物憑證將是消費者維權的重要依據。(陳紅生 施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