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主流兒童家具品牌上榜的最大“殺手”——“上層床安全欄板”,則出自2009年制定、2010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家用雙層床安全標準》。這項標準的制定者之一、全國家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羅菊芬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兒童家具新國標屬于“通用”標準,《家用雙層床安全標準》是針對家用雙層床這個品類制定的,其中涉及上層床安全欄板、梯子的部分條款,為國家強制性標準。
相比在媒體多輪渲染、行業反復宣傳中出臺的“兒童家具新國標”,《家用雙層床安全標準》的誕生太過安靜,以至于不少企業直到登上黑榜才知道這一標準的存在。“我們一直以來都以‘兒童家具新國標’為基準,這個標準也許涵蓋的項目不夠。”陸思韞表示。楊濤則直言,“我們不知道《家用雙層床安全標準》是何時出臺的、由哪個部門制定,有標準不可怕,我們歡迎標準,但是這個標準的起草和面向企業的宣傳,卻是完全脫鉤的,沒有人知道”。
標準惹的禍?
盡管對《家用雙層床安全標準》感到陌生,但楊濤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上層床安全護欄高于30公分,是兒童家具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設置的一條安全線,這與正式標準中的規定不謀而合。北京商報記者搜索淘寶看到,上層床安全護欄多在38公分左右,酷漫居和多喜愛甚至達到了42公分。楊濤推測,問題應該出在上層床安全護欄高度的第二個要求上,即“床褥上表面到安全欄板頂邊的距離應不少于200mm”。“我們廠家一般都推薦使用5公分厚度的床褥,但可能有的消費者會使用更厚的床褥,可能這次抽檢使用的床褥厚度大于5公分。”楊濤認為,即使產品實現了標準化,消費者配套的床褥未實現標準化,也會帶來安全隱患。
作為標準制定者之一,羅菊芬反駁稱,標準中專門設置了“床褥的最大厚度應在床的相應位置上標上永久性的標記線,顯示床褥上表面的最大高度”這一條款,減少床褥非標準化帶來的爭議。
但這一項細則規定顯然像標準本身一樣被大部分企業忽略了。豆丁莊園副總經理王輝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就在不久前,深圳家具協會召開的行業會議上,他和多個企業代表還就床褥過高導致安全欄板不安全的問題進行過討論,“設置永久性標記線,給消費者一個明確的提示,這是一個好辦法,我們也是在最近了解到雙層床標準后才知道能這樣解決問題”。
“《家用雙層床安全標準》的制定、宣傳和告知企業,做得有些不足,就好像是開車時有些路段的具體限速規定沒有標明一樣,導致企業在之前的生產中可能沒有顧忌到標準。因為不屬于降低標準、以次充好打價格戰,所以企業可以在抽查后很快就能改過來。通過這個事情也警示生產者,要注意標準的規定。”中國家具協會理事長朱長嶺告訴北京商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