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全省木制家具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了木制家具產品10批次,經檢驗,不合格產品3批次,不合格發現率為30.0%。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T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18584-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等標準要求,對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軟硬質覆面)、力學性能、甲醛釋放量、重金屬含量(限色漆)等6大類36個小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項目為木工要求、甲醛釋放量和穩定性。其中木工要求和穩定性屬于推薦性標準中檢驗基本項目,甲醛釋放量屬于強制性標準中檢驗項目。甲醛是一種化學物質,是國際衛生組織公布的可致人體癌癥發生的物質之一,家具甲醛濃度超標會對人的眼、鼻、呼吸系統造成明顯傷害。木工要求不合格主要是家具中使用的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未進行封邊或涂飾處理,會導致使用的人造板吸濕易翹曲、變形,引起尺寸變化,由于非接觸面沒有封閉同時也會導至甲醛釋放量增大。穩定性不合格,家具容易傾翻,存在人身傷害風險。
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將移交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